私募基金公司注册应该注意哪些风险点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公布的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已登记管理人2.45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10.28万只,存续管理规模达17.22万亿元,连续9个月实现正增长。
私募基金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各种乱象和风险,包括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资金、规避合格投资者要求、不履行登记备案义务、甚至出现侵占、挪用基金财产、非法集资等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本期以“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涉及的相关风险”为主题,分享相关知识点,让广大投资者了解私募基金风险,也提醒私募基金管理人自查自省,避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风险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没有按照中基协要求登记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五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基协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2021年1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也明确表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初次开展资金募集、基金管理等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前,应当按照规定在中基协完成登记。
风险二:没有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主要表现形式:
(1)产品募集完成后未办理备案手续;
(2)以已备案产品作为增信手段,发行新产品并未备案;
(3)管理人的关联机构从事私募基金业务但未到中基协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风险三:实际信息与备案信息不符
一种是实际投资的项目与备案信息不符。初向中基协申请备案的项目数量必须与实际投资项目数量保持一致。期间如有变化,就需要对基金合同中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
另一种情况是实际投资的方式与备案信息不符(如备股投债):初是以百分之百股权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等到实际投资时却变成了一定比例的股权加债权的投资方式。
风险四:管理人信息更新不及时
常见的违规情形有: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
(1)未按规定向中基协更新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有关信息;
(2)未向中基协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的财务报告;
(3)未向中基协报送所管理私募基金有关投资运作情况;
(4)在中基协的登记备案信息存在不真实情形;
(5)未在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发生变更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基协报告;
(6)未向中基协更新基金的实缴规模和投资者数量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