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募基金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流程:
一项重大变更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有关内容变更.主要投资基金类型及业务变更.**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破产的等情形。在深圳私募基金变更新股东中,是一项重大事项变更,属于私募基金公司应尽到报告责任,向基金业协会提交股东大会的决定。
深圳私人基金公司的股东变更程序。
1.确定新的股权结构;审核新股东;设计合理的股权变更计划;
2.进行股权转让程序,向工商部门提出商业变更申请;
3.向管理人的所有份额持有人披露信息,并要求得到每个持有人的确认确认回执;
4.在信息披露备份系统中向管理人提交重要事项变更通知;
5.管理人准备变更材料;律师出具特别法律意见;
6.在资产管理综合报送平台申报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上载有关附件并提交;
7.协会反馈.纠正,直至审核通过;
深圳私募基金变更的新股东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时,除按规定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外,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如下:
1.全面说明变更事项的原因和合理性。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东大会或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表决程序已经按照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
3.根据《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有关规定,已经向私募基金投资者提供有关信息,并对其进行完整的信息披露。
关于深圳私人基金变更的其他相关问题的解析。
1.变更涉及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变更需提交哪些资料?
关于"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变更."实收资本/实缴资本"变更,需要同时在"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页面上做相应变更,并上传实缴证明和决议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之联名反馈。
-协会要求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三项变更事项的说明变更原因和变更程序(包括内部决议及工商批准情况);
-协会要求按照《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南》第一至十四项,逐项提出对机构整体情况的法律意见,即相当于重新出具法律意见书;
-协会可以要求提供管理人员的在管产品的运作.信息披露.未来展业计划.财务数据等。
3.出资人的变更是否会影响后续产品的备案?
理财报平台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处显示“请贵机构审慎提交包含法律意见的重大事项变更,在提交后6个月内仍未办理通过或退回补正次数超过5次,贵机构将不能进行新产品备案。
即在管理人重大变更审批通过前,将不能备案新产品,直至意见书通过后方能继续备案。
4.出资人变更已经进行了工商层次的变更,没有在资管平台进行重大事项变更,会有影响吗?
管理者在股权变更过程中,由于各股东的需要.不同的工商政策很可能导致时间上的差异。企业变更完成后,需要及时到资产业务综合报送平台对管理人重大事项进行变更,并说明变更原因。
5.新旧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合理?
有些管理人会采用1元或0元转让的方式,在工商层次这种操作没有问题,但重大事项变更时,中基协很可能对股权转让价款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6.出资人变更是否属于重大事项变更?
2016年2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其中明确规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机构在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属主要变化。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的10个工作日内,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向基金业协会进行重大事项变更,并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系统》。